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我們是楊凌《綠谷財富中心》的業(yè)主,李旭(樓盤包工頭)在外到處說:給咸陽中院送50萬元,中院裁定讓李旭盡快給佳明地產交房;給咸陽高院領導送100萬元,因此中院裁定書2011年3月18日下發(fā),要求李旭盡快交房。因為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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