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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陜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馮新柱受賄案,對被告人馮新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對馮新柱受賄犯罪所得贓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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