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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夏季高溫天氣,保障勞動者相關權益,昨日,陜西省人社廳下發(fā)通知,明確從6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jù)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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