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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閃電
“ 全能神”是“ 東方閃電”的同義詞。
“東方閃電”邪教組織又名“全能神”、“實際神”,其教義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經(jīng)》而來,主要反借“基督教”名義從事非法活動。國家宗教事務局已對其邪教性質(zhì)記錄在案,依法取締,正在嚴厲打擊。
[url=]編輯摘要[/url]
- sinoalex 2000年,創(chuàng)始人趙維山在公安機關的追捕下化名徐維山,辦理了出國護照。在一些別有用心的日本人的鼎力相助下去了東京,后又輾轉到了美國。2001年在紐約以“逃避宗教迫害”為由,申請“政治避難”,并在紐約設立了總部,建立了網(wǎng)站。隨后,在美國、加拿大等歐美國家發(fā)展了大批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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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閃電 - 簡介
“東方閃電”出版的書籍
“東方閃電”,也稱“實際神”、“全能神”,1990年代開始在河南出現(xiàn),并擴展至多個省,是帶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別。這個邪教打著基督教的名義,認為河南的一個女神是“道成肉身”的最后一位“基督”,要在中國“做王掌權”。[1]
其教義宣揚“全能神”已經(jīng)以女性的肉身降臨在中國,現(xiàn)在是全能神的時代,一切要聽從其旨意,才能避免災難。
該邪教建立了嚴密的組織體系,自上而下設立了行政指揮、傳福音、后勤保障、聯(lián)絡四個系統(tǒng),傳播“世界末日就要來臨”等歪理邪說,制造社會恐慌和動亂,煽動信徒對抗政府。
其教義的內(nèi)容也被基督教各教派公認為邪教或稱為異端。有報道指出因東方閃電和其他教派爭搶信徒,產(chǎn)生許多暴力事件,甚至有教徒因此傷亡。[2]
東方閃電 - 教義
“全能神”打著基督教旗號,散布從基督教改編的所謂《話在肉身顯現(xiàn)》、《東方發(fā)出的閃電》、《全能神你真好》(又稱《跟著羔羊唱新歌》)、《基督的發(fā)表》(又稱《審判在神家起首》)、《那靈的作工》、《國度的贊美》、《真理圣詩》、《新歌》等歪理邪說非法傳教。
該組織宣揚耶和華統(tǒng)治的“律法時代”、耶穌統(tǒng)治的“恩典時代”已過去,“全能神”統(tǒng)治的“國度時代”已來臨,神以一個東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臨中國,將對人類進行審判。并聲稱“世界末日就要來臨”,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將被“閃電”擊殺。還攻擊稱“當今中國是一個沒落的帝王大家庭,受大紅龍(指共產(chǎn)黨)支配”,煽動信徒要在神的率領下與“大紅龍”展開決戰(zhàn),“將大紅龍滅絕,建立全能神統(tǒng)治的國度”。[3]
在其“教義”中稱,“中國人最卑賤”、“中國將逐漸大亂,信‘女神’得拯救”、“中國將分裂”、“所有信徒必須破除親情、友情、愛情,必須打破家庭”等等,內(nèi)容非常反動。
東方閃電 - 創(chuàng)始人
東方閃電邪教組織是20世紀70年代末由美國傳入中國的邪教“[url=]呼喊派[/url]”分化衍生而來,其創(chuàng)始人趙維山原是“呼喊派”骨干,因與同黨不和而另起爐灶。
趙維山自封“能力主”,歪解《圣經(jīng)》中“閃電從東方發(fā)出,人子降臨也要這樣”等語句,編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東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顯現(xiàn)”等邪說,秘密傳播,發(fā)展成員。以農(nóng)村為主要活動地域,以農(nóng)民和信教群眾為主要對象。
趙維山為黑龍江阿城人,1991年逃到河南省清豐縣。
趙維山自己被教眾稱為大祭司“全權”,負責組織行政。
2001年,趙維山逃亡美國,公開了自己東方閃電發(fā)起人的身份。
東方閃電 - 非法出版物
“東方閃電”出版的書籍
“東方閃電”出版的書籍包括三類:
一是用以宣傳該派錯謬思想的,包括《話在肉身顯現(xiàn)》、《東方發(fā)出的閃電》、《救主早已駕云重歸》、《神向全宇發(fā)聲》、《審判在神家起首》、《神隱秘的作工》、《圣靈末世的工作》、《圣靈向眾教會說話》、《在光中行走》、《那靈在說話》、《基督的發(fā)表》、《嗎哪》、《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七號已經(jīng)吹響》、《神在末世的發(fā)聲》等等,最近較為流行的有《羔羊展開的書卷》、《神三步作工的紀實精選》、《國度福音見證問答》等。
二是用以歌頌“女基督”的“贊美詩”,包括《國度的贊美》、《跟著羔羊唱新歌》、《全能神,你真好》、《真理圣詩精選》(他們稱這些歌就是《啟示錄》14章 1至3節(jié)中,十四萬四千人所唱的“新歌”)。
三是用以指導工作的,包括《新的發(fā)聲》、《關于實行真理的交通與問題解答》、《東方閃電摸底鋪路細則》等,主要教導其追隨者如何有效地籠絡人心,引人入伙。[2]
東方閃電 - 組織體系和運營模式
“東方閃電”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從河南由南向北傳播,1998年傳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傳到內(nèi)蒙古、山西一帶,向新疆、寧夏、甘肅等地大肆滲透。[1]
內(nèi)部組織體系十分嚴密,反偵察能力很強。在其內(nèi)部組織體系中,最高者為女神,下設祭司,教會分大區(qū)-小區(qū)-分號教會,負責人叫“帶領”;一個分號教會要求不超過50人,人增多后再分成新的分號教會,比如一號教會、二號教會、三號教會等,依此類推。
“東方閃電”完全是地下邪教的運行模式。其傳教如同傳銷一樣,采用“人際關系網(wǎng)絡滾動法”,單線聯(lián)系。只管入教,不準問姓名,在交流中只稱假名,如“小白兔”、“阿狗”等,每個教友只知道自己分號教會的幾個人,教友聚會一般不超過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門或政府部門發(fā)現(xiàn)叫“出環(huán)境”,被發(fā)現(xiàn)者要么不說,要么胡說;傳教者一般不準帶任何通訊工具,聯(lián)系時,多變換用當?shù)氐脑挵呻娫?,有人接送和負責接待吃住,還給零花錢等。
該邪教內(nèi)部對資金控制嚴密。分號教會所用經(jīng)費不能超千元,區(qū)教會不能超2萬元,多余收入均要秘密上繳;信徒必須盡“本分”,所有信徒財產(chǎn)歸“神家”;傳教者與普通信徒同吃同住等等。
“東方閃電”邪教對群眾危害很大。它的信徒都信災難將要降臨,整天神經(jīng)質(zhì),整天檢查自己的“悖逆”,加上有病不醫(yī)治的人比比皆是,導致許多信徒身體素質(zhì)下降。一旦信徒出現(xiàn)思想不堅定或有退卻行為時,他們就安排專人千方百計進行跟蹤教育,力爭“一個都不能少”。在不同的邪教組織之間,比如“門徒會”與“實際神”、“觀音法門”等之間,相互爭奪信徒,在邪教組織與宗教之間也爭奪信徒,他們稱此為“狼”搶“羊”,之間經(jīng)常發(fā)生吊打、澆熱水等傷害事件。[1]
東方閃電 - 云南江川案
2009年1月,由云南省江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url=]曲會芬[/url]等17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一案,經(jīng)江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作出判決,該邪教組織團伙首犯被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其余眾同伙也被分別處以了不等的徒刑。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8月,該邪教組織滲透到江川境內(nèi),2006年2月宣布成立江川教會,與紅塔區(qū)同屬一個小區(qū),同年10月邪教組織決定江川單獨成立小區(qū)。小區(qū)由帶領、配搭、講道工人組成,下設教會和“二線”福音隊,分別是江城教會、趙官教會、路居教會、九溪教會、安化教會、大河教會、通海教會等。
被告人曲會芬等17人,在教會中分別擔任帶領、配搭、“二線”福音隊、事務執(zhí)事等職務,積極參加“ 全能神”邪教組織的活動,極力宣揚“全能神”邪教思想。他們利用“全能神”邪教組織的力量進行活動,發(fā)展會員,秘密聚會,散布謠言,蠱惑人心,鼓動他人尋求極樂和逃避現(xiàn)實,消極處世,干擾和抗拒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4]
東方閃電 - 陜西非法聚集案
2012年以來,陜西省一些地方出現(xiàn)“全能神”邪教組織人員,利用“2012世界末日說”非法聚集、上街散發(fā)宣傳資料,散布世界末日謠言,鼓吹“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的現(xiàn)象。
該邪教組織的傳播,嚴重干擾了陜西省部分群眾正常的宗教信仰,擾亂了百姓工作和生活秩序,蒙蔽吸引不明真相的群眾,使許多家庭失去和睦,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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