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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感覺面試的競爭對手都比自己強,卻能意外勝出獲得老板青睞,被老總通知去上班。到公司后一個月發(fā)現(xiàn),同事全部都跟自己一樣屬豬。原來,有算命師傅告訴老板,屬豬的人最旺自己,于是屬相成了招聘最重要的條件。最近一段時間是許多人找工作的時候,面對著各種招聘啟事上奇奇怪怪的要求,你怎么看呢?
一進公司發(fā)現(xiàn)同事都屬豬
做產品開發(fā)的胡小姐不久前去一家上海的外貿公司應聘,當時去面試的時候,胡小姐發(fā)現(xiàn),公司所在的位置和環(huán)境都不錯,感覺公司整體實力挺強,再看一看跟她一同面試的人,更多的是碩士海歸之類的高級人才,這讓胡小姐是既高興又擔憂,“公司是不錯,崗位待遇什么的肯定不差,只是這么好的公司,會要我嗎?”胡小姐很不自信,應聘完以后,預計沒戲,也就沒把它當回事,準備去另一家公司上班。
但是面試完幾天后,胡小姐意外接到一個電話,是那家公司的老總打來的,通知她來上班,這讓胡小姐感覺很意外。
“我在面試的人員中本來就不算出色的,能應聘上就已經很出乎意料了。這家公司看起來規(guī)模還可以,怎么通知新人上班這種事還需要老總親自打電話呢?”胡小姐有點懷疑此事的真實性,想到現(xiàn)在已經有工作了,輕易放棄別又有變故,表示需要考慮一下再做決定。沒想到過了幾天,這家公司的老總又一次打來電話,態(tài)度非常熱情,并且承諾了不錯的待遇,讓胡小姐很是心動。
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胡小姐來到公司,經過了一個月的試用期,工作比較愉快,老板承諾的待遇也都一一兌現(xiàn)。
有一天,按捺不住好奇心的胡小姐向老板說出了當時自己的疑問?!霸趹傅娜酥校覍嵲谒悴簧献畛錾?,為什么會得到老板的青睞呢?”
沒想到,老板露出神秘的一笑“你難道沒發(fā)現(xiàn),咱們公司的同事都跟你同一個屬相嗎?”小胡這才回憶了一下,同一辦公室的兩個同事都跟自己一樣大,而另一位年齡稍長的,則恰好比自己大一輪?!斑@公司是我白手起家的,當時有個大師給我算命,說屬豬的人最旺我,這不,就是因為你們的存在,公司業(yè)務越做越好嘛?!?/font>
星座犯沖應聘時被淘汰
無獨有偶。最近正在找工作的王小姐告訴記者,不久前,自己曾經因為星座原因,還被一家咖啡館拒聘。
“朋友介紹的一份工作,說是熟人開的一家咖啡館,環(huán)境很好,正在招聘服務生,我就去應聘了。當時面試我的老板是個年輕的美女,剛開始和老板聊得不錯,后來她突然問我是什么星座的,我就如實說了,我六月份生,雙子座,結果老板臉色一下子變了。后來沒再說什么,工作自然也就不了了之。”王小姐回去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不出來到底是哪個地方讓老板不滿意了。
“后來過了一段時間,當時介紹我的朋友才告訴我,老板最近才和男朋友分手,原因是男友出軌,而這個男友正是雙子座的。”這個理由讓王小姐簡直哭笑不得。
事實上,類似的事情并非個別,蘇州就曾有一家小店曾經在紅紙黑字的告示上寫著:招聘正職人員,水瓶座、處女座、摩羯座、金牛座、雙子座優(yōu)先。牡羊座、雙魚座勿擾。星座、血型、屬相等等均曾作為一些招聘單位的招聘門檻。
這些求職被拒理由,夠雷人吧
“為啥不要我?”“因為你姓裴!”哈爾濱市的裴小姐多次求職均遭拒,她介紹:“有一次我打電話詢問其中一家企業(yè)為什么沒有聘用我,對方含含糊糊地告訴我,因為他們是銷售企業(yè),怕我的姓斷了他們的財路?!?/font>
“你的八字和公司財運相沖”
一求職者小嚴到溫州一企業(yè)應聘。面試時,該公司對小嚴很滿意,但最后問了他的農歷生日及出生時辰。次日,該公司稱,小嚴的“生辰八字”與該公司的財運相沖,所以不能錄用他。
“可以是小學學歷,但必須有型”
重慶一房產公司招聘啟事有這么一句:“要是你是男人,哪怕你是小學文憑我們也不介意,但你必須有型……”王先生雖然覺得自己學歷夠高,但不夠有型,就沒敢去面試。
專家觀點
依屬相、星座選人不科學,還違背《勞動法》
揚子晚報記者上網輸入“招聘”、“屬相”等關鍵詞,發(fā)現(xiàn)多個地區(qū)均有企業(yè)以屬相作為招聘限制條件,有公司還注明,因為從事房地產對風水有講究,所以對從業(yè)者的屬相有特定要求,或者員工的屬相不能和公司負責人的屬相相沖。
一個新造的詞匯也不脛而走——“屬相招聘”,是指某些用人單位根據(jù)十二生肖的命相關系來招聘的行為,即用屬相相合相克來決定人才取舍。
“完全靠屬相、星座這些要素來評判一個人,沒有科學性,也過于絕對化?!鳖I航人才技術總監(jiān)朱翔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在招聘的時候考慮職員跟公司企業(yè)文化,包括領導的匹配程度,這是一種進步,比如價值觀是否相似,性格能否融合,這些對于一個人是否能在這個公司發(fā)揮才干是很重要的,但是影響這些的要素更多的是性格、背景等等,而不是屬相、星座。
一位律師告訴記者,針對企業(yè)不同的崗位需要,用人單位可以因“崗”而異,在招聘員工時提出一些特別的要求,然而明確提出只聘請某個屬相的人,這顯然對其余屬相的應聘者來說是不公平的,有歧視的嫌疑,違背了《勞動法》精神,不但對求職者不公,也不利于企業(yè)吸納人才和自身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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