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的李阿太和徐阿公,都年近70歲了,是一對即將步入“金婚”的恩愛夫妻。 可是,這幾年,兩套安置房,讓他們的生活變得再也平靜不了。 近日,夫妻倆更不得不忍痛來到法院,打起了離婚官司。 “偏心”導(dǎo)致兒女不滿 李阿太和徐阿公一共有4個孩子,兩男兩女,都已成家立業(yè),兩人的積蓄加上兒女的孝敬,日子過得不錯。按理說,如今他們兩人正是頤養(yǎng)天年的年紀(jì),事實(shí)上,在拆遷之前,他們的生活就是這樣愜意幸福的。 3年前,李阿太和徐阿公的房子遭遇了拆遷。本來并非壞事,兩人可分到一套50多平米和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 李阿太和徐阿公,自然選擇了拆遷安置。這期間,房子還沒有拿到手,一家人商量后決定,李阿太住大兒子家,徐阿公住小兒子家,其余事情再說。 事情,壞就壞在分開住上。人都是有些偏心的,偏向長期一起生活的孩子,也情有可原。徐阿公就犯了偏心之錯,在拿到房子后,沒跟任何人商量的情況下,將其中那套小房給賣了,錢全給了小兒子一家做生意。 這么一來,其他3個子女都不干了,尤其是同樣奉養(yǎng)老人的大兒子,更是怒火中燒,認(rèn)為老爹實(shí)在偏心太過。怒火之后更是擔(dān)心,怕偏心的老爹將剩下的房子也都給了幺弟,便做了個不太近人情的決定,要求老娘李老太與老爹徐阿公離婚,將剩下的那套房子搶回來。 其實(shí),李老太與徐阿公感情挺好,也沒什么大矛盾,都這么多年了,要李老太離婚,她其實(shí)是不太愿意的,但奈何她如今住在大兒子家里,徐阿公做得也確實(shí)有點(diǎn)過了。為此,只得不情不愿地來法院離婚。 徐阿公更不想離婚,可是兒子在后面逼著。 兩位尷尬的老人,只能尷尬地到了法院,打一場尷尬的離婚官司。 法官多次找子女協(xié)商 法官審理后,發(fā)現(xiàn)這個事實(shí):兩老感情沒有問題,只是礙于依靠不同的兒子,怕一起生活的兒子日后不會善待他們,被逼無奈,才來起訴,要求離婚的。 法官便想做個“和事佬”,讓一家人和好如初,也為兩老了一段心事。 因?yàn)檫@事歸根到底是子女爭財(cái)產(chǎn)所致,法官便多次召集老人的4個子女調(diào)解協(xié)商。 經(jīng)過努力,最終達(dá)成協(xié)議,李老太和徐阿公在剩余的一套房屋中安度余生。百年后,由老大、老二、老三共同所有,各占三分之一份額。 李老太和徐阿公,終于可以在自己的房子,過完自己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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