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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美國媒體3日報道,1月31日,法國婦女權利部部長娜雅·瓦洛·貝爾卡桑宣布“不允許巴黎女性穿褲子”的法律作廢,這項被歧視婦女的法律已實行了近214年。
違反禁令可能被監(jiān)禁
據(jù)《赫芬頓郵報》報道,1月31日,婦女權利部部長貝爾卡桑身著褲裝,正式宣布這項“不允許巴黎女性穿褲子”的法律作廢。貝爾卡桑說:“這條法律與憲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則相違背,它完全沒有法律效益,就是一個該放進博物館的老東西。”
這項禁令于1799年11月頒布,規(guī)定若女性想要在巴黎穿褲子,必須向當?shù)鼐缴暾執(zhí)貏e許可,說自己想像男人一樣著裝,否則就可能被監(jiān)禁。
頒布這條法律時正值法國大革命,工人階級為了和穿“馬褲”的資產(chǎn)階級分開,都流行穿長褲,此舉成為法國大革命標志之一,但這期間有女性革命者希望和男性一樣身著長褲,遭到了當局的阻止。
“禁令從未實際執(zhí)行過”
在1892年和1909年,這項法律還進行過兩次修正。當局將法律條文修改成“女性在騎自行車或者騎馬時可以穿褲子”。
據(jù)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在過去的2個世紀中,曾數(shù)次有人提議將這項明顯有歧視意味的法律廢除,但都未能獲得成功。處理事件的官員稱,這項法律算是法國的老古董,從來沒被實際執(zhí)行過,所以不需要優(yōu)先處理,在政府看來,處理這樣的法律條文就是浪費時間。
但2010年一個由法律界人士組成的民間組織再次試圖將這項法律廢除。2012年7月,參議員艾倫·胡珀特在給女權部長貝爾卡桑的公開申請中表示,這項法律的象征意義可能會削弱我們的現(xiàn)代意識,并請求部長撤銷此項法律,隨后貝爾卡桑同意了他的訴求。
趣聞
時尚大師“無視”禁令
作為浪漫之都的巴黎,時尚是永恒的主題,女性的解放與時尚結合緊密。在1966年,女權尚未啟蒙的年代,時尚泰斗伊夫·圣洛朗大膽開創(chuàng)中性風格,設計了第一件女性吸煙裝。
吸煙裝是一種將男士禮服的經(jīng)典設計與女性高雅、柔美等元素完美結合的中性風格。它的經(jīng)典元素有:領結、馬甲、鉛筆褲、粗根高跟鞋、金屬質(zhì)感配飾、英倫紳士禮帽、修長收身皮草西服、皮手套、褶皺的長絲巾、長筒馬靴等。
伊夫·圣洛朗的“吸煙裝”完全無視禁止女性穿褲子的禁令,深受女性特別是女明星的歡迎,更在時尚界引發(fā)一股中性風潮。
1969年,圣洛朗在當年時尚雜志《Vogue》中說出了他那句著名宣言,“我終于讓女性穿上褲裝,遠離胸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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