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jpg (113 KB, 下載次數(shù): 92)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1-7-26 09:14 上傳
在一疊售價3.99元“盈福祥”牌毛巾中找到了兩條印有“汶川抗震救災紀念”字樣的毛巾 本報記者 劉強攝
2.jpg (122 KB, 下載次數(shù): 89)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1-7-26 09:14 上傳
1.jpg (78 KB, 下載次數(shù): 90)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1-7-26 09:14 上傳
超市工作人員正在庫房內(nèi)將同一品牌批次的400多條毛巾進行檢查 本報記者 劉強攝
昨日上午9時許,家住興平市金城路的孫女士正在華潤萬家興平店選購毛巾,超市自有商品促銷貨架上,一條印有“汶川抗震救災紀念”的毛巾引起了她的注意。
“捐贈給汶川的毛巾,怎么會當商品在這促銷呢?”孫女士的第一想法是,“里面一定有貓膩?!?br />
上午11時許,記者在該超市見到了這條毛巾,它與華潤萬家自有促銷商品位于同一貨架,促銷價3.99元。
該毛巾呈淡粉色,長80厘米左右,寬近35厘米。將其攤開,上面大紅色“汶川抗震救災紀念”的字樣很明顯,落款為“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贈”,時間顯示,毛巾印制于2008年6月,即汶川地震后1個月。
毛巾末端標簽顯示,品牌為“盈福祥”,廠家為青島喜盈門家紡有限公司(原青島第四毛巾廠),其國際條碼是6911000200182。翻看該促銷貨架,除孫女士所說的那條毛巾外,擱于該促銷架上同批次的其它十幾條毛巾中,也有一條印有相同字樣。
大型超市的促銷毛巾上,卻出現(xiàn)“汶川抗震救災紀念”等字樣。事發(fā)華潤萬家興平店。據(jù)稱,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系廠家將2008年該批次尾貨進行打包促銷所致。
另據(jù)廠家介紹,除華潤萬家興平店外,目前仍有2000余條印制該字樣的毛巾流通在市面上?!录黉N毛巾現(xiàn)“救災紀念”字樣▲超市與收貨把關不嚴有關
華潤萬家興平店非食店副總經(jīng)理竇秦川表示,超市出現(xiàn)這種情況尚屬首次。
雖然對于為何出現(xiàn)這種情況,竇秦川表示自己不是很清楚,不過他承認,這與超市收貨時把關不嚴、理貨員理貨時粗心大意有關。
當被問到超市如何對所進貨物進行把關時,該超市文化休閑部經(jīng)理張阿娟說:“抽樣驗檢。那么多數(shù)量,不可能一件件都檢查?!?br />
“華潤萬家作為知名大企業(yè),這種情況絕非我們惡意為之。再說充其量就是一促銷品,價格也不是很高?!备]秦川介紹,該批次毛巾總共400條,收貨時間是本月21日,23日毛巾上架,截止24日營業(yè)停止時統(tǒng)計,共銷售出去了3條印有該字樣的毛巾。
“庫里再沒有了?!备]秦川帶記者檢查了超市庫房,并未再發(fā)現(xiàn)有這種印字毛巾。
昨日,竇秦川說,超市將對導致問題出現(xiàn)的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今后,超市在收貨上貨渠道,一定要嚴格把關,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的發(fā)生?!┴浬淘撆磉€供給咸陽其它超市
該批次毛巾,由西安鑫宇針棉織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鑫宇)所供。
昨日下午,該公司經(jīng)理彭毅,在電話中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作了介紹。他說,出現(xiàn)這種情況,屬廠家清理尾貨時將其一并打捆裝進包裹所致。作為華潤萬家的供貨商,鑫宇如何對貨物質量等進行把關?彭毅的說法是:“一般不驗(貨),直接從廠家提貨后,就直接供給超市。”
此外,彭毅還介紹,除華潤萬家興平店外,他們公司還向咸陽及西安市區(qū)的其它幾家超市供了同批次的毛巾約五六千條,但目前出現(xiàn)印字的,就有華潤萬家興平店一家。
當被問及具體是哪幾家超市時,彭毅只說“有大超市也有小超市”?!鴱S家仍有兩千余條此類毛巾流通
昨日下午,青島喜盈門家紡有限公司銷售經(jīng)理朱建強解釋,2008年汶川地震后,河南省委、省政府,確實委托他們公司印制了這批次毛巾,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屬當年尾貨。
“公司將自己的尾貨推向市場進行促銷,也沒有什么不可。再說汶川地震都過去這么長時間了?!敝旖◤娬f。
“上面落款為河南省委、省政府,這樣搞促銷可能會對河南的地方形象產(chǎn)生一定影響。促銷前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可能是新進來的員工,將毛巾搞混了吧。”朱建強答。
“像這種救災物資,一般對方說印制多少就印制多少,怎么還會有尾貨?”
“當時擔心貨物不能百分百過關?!敝旖◤娬f。
“那就是說目前市場上流通的這批毛巾,不能保證質量百分之百過關?”
對此,朱建強沒有給出正面回答。對于當年共印制了多少條毛巾,朱建強表示,他剛接手此事,具體數(shù)目他不知。
朱建強還說,據(jù)他所知,目前共有2000余條此類印字毛巾進入市場。
本報記者黃香梅實習生惠亞洲
本報原創(chuàng)新聞,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