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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乾縣馬連兇殺案昨開庭 兇手求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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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1-8-26 09:30: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昨日上午,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楊東升被控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一案  本報記者 周哲 攝


昨日在庭審現(xiàn)場上、附帶民事責任原告康海妮在法庭上不住地哭泣  本報記者 周哲 攝

  因入室搶劫被發(fā)現(xiàn),34歲的楊東升用一把菜刀帶走了李總理一家父母兒子三條人命,并將這家兒媳和剛滿周歲孫女砍為重傷。隨后他翻遍臥室,卻一無所獲。
  
  咸陽中院昨一審此案。楊東升坐在被告席上,捏著起訴書的雙手不住顫抖——“我也不知該說啥,從重判我死刑算了?!?br />   
  案情回顧 
  搶劫敗露連砍5口人

  
  昨日上午,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楊東升被指控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一案。
  
  楊東升,男,現(xiàn)年34歲,乾縣薛錄鎮(zhèn)農(nóng)民,小學文化。
  
  時間回溯至去年11月4日夜,楊東升因家庭拮據(jù),欲搶劫乾縣馬連鎮(zhèn)街道李總理家收糧門市部。當晚他攜帶菜刀、手套等工具到門市部外,伺機作案。次日凌晨,他從窗戶翻進門市部,不料被李總理的兒媳婦康海妮發(fā)現(xiàn)并大聲呼喊。
  
  康海妮的丈夫李乾軍聞聲從炕上坐起。楊因害怕行跡敗露,便手持菜刀砍向李乾軍頭部,并將呼喊的康海妮砍傷。
  
  聽見響動,李總理夫婦從北面臥室出來查看,與楊在門外過道遭遇。為脫險,楊持刀朝持木棍的李總理亂砍,又對隨后出來的李總理妻子周顯珍亂砍。這時,李乾軍也從南面房間出來。
  
  行兇中,楊的菜刀跌落在地。經(jīng)在場4人爭搶,菜刀終又被楊搶到。持刀在手的楊再度行兇,一陣亂砍后,李總理夫婦及兒子李乾軍三人倒在屋中。
  
  這時,躺在李總理屋內(nèi)炕上,剛滿周歲的孫女玲玲(化名)開始哭鬧,被楊東升發(fā)現(xiàn)。因擔心吵醒四鄰,楊東升又對玲玲頭部連砍數(shù)刀。
  
  隨后,楊東升進入南面房間,抓住受傷的康海妮的頭發(fā),在其頭部、頸部亂砍,將其手腕砍斷。
  
  見康海妮不再掙扎,楊東升后進入李總理夫婦臥室翻找錢財。在聽到屋外有摩托車聲后,他從后墻爬上房頂逃走。
  
  當日凌晨5時,楊逃回家中,并將作案所穿衣、鞋、手套全部焚燒。而作案那把菜刀,也被其扔入院中化糞池,隨后乘車逃往西安。
  
  當月8日傍晚,楊從西安潛回家中。一天后,他被警方抓獲。
  
  法庭調(diào)查
  物證展示涉案菜刀刃變鋸齒

  
  起訴書宣讀完畢,法官問楊東升對被指控內(nèi)容是否有異議。楊東升干脆地回答:“沒有!”
  
  公訴人開始就案件細節(jié)訊問楊東升。之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代理人,開始詢問楊東升。
  
  對于提問,楊東升一一作答。坐在被告席上的他,腳上帶著大拇指般粗細的鐵鐐,捏著起訴書的雙手,不時微微顫抖。
  
  公訴人舉證,出示了包括楊東升供述、康海妮陳述、李總理多位鄰居證言、鑒定結(jié)論、勘驗筆錄等證據(jù)。
  
  法官問楊東升對于自己的供述有何意見。
  
  “第一次沒砍媳婦(康海妮),其他沒意見。”楊東升想了想說,當時李乾軍從炕上起來后,他就砍了李一刀,當時他并未砍李乾軍的媳婦康海妮。之后,他就碰見李總理夫婦。
  
  之后,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涉案的菜刀。這把銹跡斑駁的菜刀,刀口已被砍出了十多個大小不均凹口,呈現(xiàn)出了不規(guī)則的鋸齒狀。
  
  公訴人又當庭展示出一個透明方形塑料袋,內(nèi)裝有楊東升案發(fā)后焚毀的衣物殘骸。
  
  據(jù)悉,案發(fā)后之所以認定楊東升即為作案嫌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即是楊東升案發(fā)后燒毀了自己的外衣、鞋子和手套。但警方在其內(nèi)部所穿的羊毛衫上,鑒定出了被害人的血跡。而該血跡較小,并未被楊東升發(fā)現(xiàn),因此未將其燒毀。
  
  法官每次問楊東升,對公訴方舉證有無意見時,楊東升每次的回答也很簡單——“沒有?!倍约海矡o證據(jù)向法庭出示。
  
  法庭辯論
  罪名成辯論焦點

  
  法庭調(diào)查結(jié)束,庭審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案發(fā)前日,玲玲剛滿周歲,可是第二天,楊東升頃刻間就讓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毀滅……”公訴人說,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楊東升刑事責任。楊東升作案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建議法庭依法數(shù)罪并罰并處以最嚴厲的刑罰。
  
  而對于公訴人的意見,楊東升的辯護人表示,對楊東升被起訴指控犯搶劫罪無異議,但對其中之一的證據(jù)菜刀,因未做鑒定不予認可。并對楊東升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持有異議。
  
  楊東升的辯護人稱,該案中楊東升殺人和搶劫存有相連的關(guān)系,并指向的是同一目標,符合轉(zhuǎn)化型搶劫罪構(gòu)成要件。因此,應(yīng)只以搶劫罪一項罪名為被告人楊東升定罪。
  
  “楊東升作案未獲分文,認罪態(tài)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xiàn)?!睏顤|升辯護人說,希望法庭能對其從輕判處。
  
  對于被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公訴人表示,菜刀之所以未能鑒定,是因為該菜刀被扔入了化糞池內(nèi),上面的痕跡受到浸泡污染所致。
  
  “一把正常使用的菜刀變成了鋸條,不是殺人工具是什么?”公訴人說。據(jù)了解,這把菜刀即為楊東升家中廚房用刀。當時,楊家共有兩把菜刀。
  
  而對于未犯故意殺人罪的辯護意見,公訴人稱,搶劫中制服反抗者可屬搶劫行為,但年幼的玲玲和康海妮并未反抗,楊東升也痛下殺手。因此,應(yīng)以搶劫和故意殺人罪兩項罪名為其定罪。
  
  最后陳述
  被告表示無力賠償愿被判死

  
  就該案民事部分,康海妮和李總理的女兒李艷艷,除分別要求判處楊東升死刑外,還向被告人提出了總共103余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
  
  聽到這些時,楊東升的手開始劇烈抖動。
  
  法庭突然變得異常安靜?!拔乙呀?jīng)把一家子都殺了,我也想賠些錢,但我沒能力,希望法庭重判?!睏顤|升在自行辯護中說到。
  
  就該案民事部分,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愿意接受調(diào)解??岛D莺屠钇G艷立即表示——“不愿調(diào)解?!?br />   
  法官要楊東升做最后陳述?!拔乙膊恢勒f啥,我確實害了對方一家子……希望法庭從重判處我死刑算了。”相比于之前的發(fā)言,楊東升此時的聲音稍顯微弱。
  
  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楊東升隨后被帶出法庭。
  
  “楊東升,你死一千回也還不上!”一位女子忽從旁聽席上站起,指著正被帶出法庭的楊東升罵了一句。法警隨即對其進行了制止。
  
  庭審直擊
  
  楊東升   “砍孩子是怕鄰居被吵醒”

  公訴人(以下簡稱公):作案時你帶了什么工具?
  
  楊東升(以下簡稱楊):手套、菜刀。
  
  公:為什么要砍孩子?楊:孩子哭聲不一樣,怕吵醒鄰居。
  
  公:康海妮沒有和你搏斗,為啥還要砍人?
  
  楊:我想既然已經(jīng)砍了三個人了。
  
  公:之后怎么想的。楊:就想找點錢,在炕頭里面找錢。
  
  公:找到東西沒?楊:沒。公:作案工具呢?楊:菜刀扔進化糞池了,衣服和手套燒了。
  
  受害者 “現(xiàn)在出去工作,誰要我啊”
  
  開庭前,康海妮抱著女兒出現(xiàn)在法庭內(nèi)。這對母女臉上,一道約二十厘米的傷痕十分明顯。而康海妮更是斷掉了左手中指和無名指各自兩截手指。記者對其進行了簡短采訪。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現(xiàn)在和誰一起生活?
  
  康海妮(以下簡稱康):(瞅瞅旁邊的李艷艷)和女兒還有家人。
  
  記:你現(xiàn)在靠什么生活,有工作嗎?
  
  康:(半伸出左手)我出去工作,誰要我?。?br />   
  記:除了李乾軍,你還有兄弟姐妹嗎?
  
  李艷艷:沒有,只有我和我哥。
  
  本版稿件由本報記者
  
  蒲曉旭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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