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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征涉黑團(tuán)伙13人受審  曾在禮泉稱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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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1-12-28 09:30: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長征涉黑案庭現(xiàn)場,13名被告出庭受審

檢察官宣讀起訴書

群眾在旁聽席認(rèn)真聆聽

  “我刑滿釋放后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活干,后來就在文長征的貨運部上班……我所干的事情是我自愿為報答文長征恩情的……他常說,他是‘康熙’,我就是‘鰲拜’……”昨日上午,文長征涉黑案件的一名被告人劉云海在接受審判時,當(dāng)庭陳述他參加文長征(另案處理)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經(jīng)過。
  
  而歷史上,鰲拜正是被康熙鏟除的,他們還以為兩人關(guān)系很鐵,可見其歷史知識欠缺。
  
  “沒想到認(rèn)錯了人”
  
  今年9月15日,本報曾對文長征涉黑案進(jìn)行了報道,昨日,禮泉縣法院在縣一中大禮堂一審開庭審理此案。
  
  昨日接受審判的被告人為劉云海、王雄偉、王鋒、張虎、劉海娃、張飛等13人,團(tuán)伙頭目文長征未在其中。庭審開始后,公訴人用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向13名被告人宣讀了長達(dá)31頁的公訴書。隨即法庭要求被告人劉云海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jìn)行陳述。
  
  “2005年我刑滿釋放后回到家很長時間沒事干,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了文長征的弟弟,他說讓我到文長征的貨運信息部上班……現(xiàn)在我也不知道該說啥了……沒想到認(rèn)錯了人,站錯了隊……我2006年3月就到信息部上班。剛開始一個月給四五百元零花錢,后來漲到1000元……文長征在多個場合跟身邊的人說,他是‘康熙’我就是‘鰲拜’……我做的事情都是我為了報答文長征的恩情……”庭審中劉云海辯稱,他所做的事情都是他自愿的。
  
  指使手下刀捅競爭對手
  
  公訴人在起訴書里明確指出,該犯罪組織是一個以文長征為首,以劉云海為主要骨干,豢養(yǎng)多名打手、暴力壟斷控制多地物流信息行業(yè),聚財斂財,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hù)商,并積極干預(yù)社會糾紛,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犯罪組織。
  
  為非法控制貨運車輛,強行配貨,收取信息費,文長征要求在其信息部配過一次貨的車輛,不得在其他信息部配貨。他們還多次在禮泉、咸陽等地強行攔截外地貨運車輛,暴力威脅駕駛?cè)藛T,敲詐錢財。2008年年底,文長征為了有效控制外地貨運車輛,在其信息部電腦上安裝了一套軟件,將車輛信息和駕駛員手機號碼輸入該軟件,一旦駕駛員駕車進(jìn)入陜西境內(nèi),該軟件即可定位車輛所處位置。名為保護(hù)貨運車輛,實為非法控制。
  
  據(jù)悉,一家貨運信息部業(yè)主鄭某因生意與文長征信息部發(fā)生矛盾,文指使劉云海對鄭某進(jìn)行傷害。劉云海安排人手將鄭某捅傷;因徐某15年前曾毆打過該組織骨干成員文某,文長征指使三名團(tuán)伙成員報復(fù)徐某,后三人趁徐某給車加水時,用刀連捅徐某四刀后逃走。文長征給三人每人買了一件T恤作為獎賞。
  
  除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外,該團(tuán)伙成員還涉及故意傷害案件、敲詐勒索案件、掩飾隱藏犯罪和犯罪所得、犯罪收益案件、尋釁滋事罪、妨害作證罪等。
  
  據(jù)悉,此次開庭審理預(yù)計持續(xù)四天。 本報記者冼揚文/圖  (來源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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