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交流

所屬分類: 論壇 市民交流

本版主題: 46184

今日更新: 0

投訴爆料、建言獻策、城市建設、交通發(fā)展、經濟文化、求助互助、咸陽論壇。
發(fā)布新主題

因財產糾紛繼母將繼子告上法庭 法院昨進村審理

0 / 4091
     

該用戶從未簽到

321

主題

234

回帖

522

積分

四級

積分
522
QQ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fā)表于 2012-2-25 05:4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報原創(chuàng)新聞,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昨日,渭城區(qū)法院底張法庭公開審理羅玉清與殷躍平財產糾紛案本報記者周哲攝
  繼母羅玉清1995年和殷躍平的父親結婚,父親2010年去世后,財產糾紛便進入這對“母子”的生活中。去年11月,羅玉清將殷躍平起訴至法院。
  
  法院多次上門調解無果,昨日在渭城區(qū)北杜鎮(zhèn)靳里村公開審理此案。庭審后,法院邀旁聽群眾提出意見、建議處理這起糾紛。對于群眾各退一步的意見,二人雖接受,但因金額問題,最終未能達成一致。
  
  庭審
       原告:靠他人接濟度日
  
  昨日上午,北杜鎮(zhèn)靳里村不少群眾,聚集在該村社區(qū)服務中心大院內,旁聽渭城法院底張法庭審理羅玉清、殷躍平財產分割案。
  
  庭審開始后,原告代理人向法庭陳述了羅玉清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理由和事實。
  
  1995年5月,羅玉清與殷樹民登記再婚,殷樹民是該村衛(wèi)生員?;楹螅_玉清和丈夫及其兒子殷躍平一家生活在一起。后來,在前院蓋起4間平房。
  
  2010年11月4日,殷樹民突發(fā)心臟病,經搶救無效去世。殷樹民去世后,殷躍平要求和羅玉清分開過。羅玉清在陳述中稱,殷躍平什么都不給她,她無法生活就去拾破爛??恐l(xiāng)親們借給她一些糧食,勉強度日。后來殷躍平的妻子將廚房門也鎖了起來,甚至還要攆她走。
  
  于是一紙訴狀,羅玉清將殷躍平等兄妹三人告上法庭,請求依法分割丈夫遺產(房子造價3萬元整、補發(fā)工資共計2000元、衛(wèi)生所修造補助10000元),以及返還其與丈夫共有的4畝地。
  
  被告:房不是父親個人財產
  
  作為被告一方的殷躍平三兄妹則稱,羅玉清1995年來到他們家時,殷躍平已成家。1997年殷躍平夫妻出資,在原舊房基礎上翻建三間平房,所以他們認為對于房屋,羅玉清無繼承權。
  
  殷躍平說,父親死后,僅有一年的補貼工資840元,而衛(wèi)生所門前定做的大廣告牌,鄉(xiāng)衛(wèi)生院扣了800元,所以羅玉清請求的2000元工資與事實不符。關于1萬元補助款,他也只拿到8000元,最后也都用來裝修衛(wèi)生所。對于返還承包地,他認為應由村委會解決分配。
  
  據(jù)殷躍平講,他父親自2002年生病至去世,就醫(yī)共花去家里7萬余元,而羅玉清當時未出一分錢,所以要享有死者遺產,就應當承擔相應義務。
  
  在舉證的最后,殷躍平一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其父生前的“遺書”。據(jù)其講,這是其父生前,與羅玉清簽的一份離婚協(xié)議書。落款日期為2010年3月18日。在庭審中,羅玉清拒不承認此事。
  
  調解
       希望雙方各讓一步
  
  法庭調解時,因為雙方對調解方案均不認可,最終因調解未能達成休庭。
  
  審理此案的渭城區(qū)人民法院底張法庭工作人員在休庭后,邀請旁聽群眾發(fā)表意見和建議。
  
  渭城區(qū)人大代表任軍田表示,他希望原被告雙方不要因為個人情緒,使彼此關系變僵。他也希望審理此案的法官,能本著重調解輕判決的原則,妥善處理此案。
  
  其他群眾也都希望雙方能各讓一步,不要走到最后的宣判。
  
  因為錢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
  
  最后,法官再次進行調解,而對于旁聽者的意見,雙方均表示愿意聽取。羅玉清和殷躍平雙方均做了讓步。
  
  住的問題,羅玉清只要一間房居??;除她本人所耕種的承包地之外,不再要其它土地,只要殷躍平每年給她幾袋糧食就行。該兩項,殷躍平表示同意。
  
  但是談到錢的問題時,羅玉清堅持要3萬元,但是殷躍平說自己最多只能給200元,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協(xié)議。
  
  本報記者薛玉娟
怒怒怒怒怒怒怒怒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冊

本版積分規(guī)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