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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董:
我是彬縣華宇臻品一號樓二單元801準業(yè)主,2011年10月份在彬縣華宇臻品售樓中心辦理VIP會員時,貴公司工作人員給我口頭承諾:老客戶介紹新客戶成交后給予老客戶總房款減免2000元,我于2011年12月30日給貴公司介紹新客戶,在貴公司2012年元月1日開盤時成交,后我與貴公司工作人員溝通上述問題時,貴公司工作人員解釋此活動取消,請問: 1·貴公司無此活動打算為什么要信口開河?
2·貴公司為何在辦理VIP時信口雌黃,又在開盤后矢口否認?
3·你們的宣傳理念是“十年華宇,百年臻品”你覺得合適嗎?
4·貴公司就是這樣玩弄信任你們的準業(yè)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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