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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殺害岳母 逃亡20年在咸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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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2-3-20 02:42: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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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呂敏(左)20 年前酒后殺岳母, 日前向咸陽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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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家住彩虹生活區(qū)、時年36歲的呂敏,因酒后與妻子家庭矛盾激化,懷疑岳母從中作梗。一怒之下,他手持菜刀將住在他家的岳母戴某殺死,潛逃20年后,迫于政策壓力和內(nèi)心懺悔,呂敏向咸陽警方投案自首。
  
  “我想自首”
  
  3月16日,一名身材消瘦、神態(tài)略顯疲累的男子,只身來到咸陽市公安局信訪處稱:“我要自首”。
  
  了解事情緣由后,咸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渭云,立即連同市公安機(jī)關(guān)各部門負(fù)責(zé)人,與投案者溝通、交流。16日下午3時許,投案人所屬轄區(qū)分局——咸陽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接到市公安局信訪處電話,稱潛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呂敏在市局投案自首,要求分局將其帶回審查。
  
  得知情況后,彩虹分局局長蘇存虎,安排主管刑偵副局長任文清,帶領(lǐng)刑警大隊大隊長王選良及部分民警,前往市公安局將呂敏帶回分局。
  
  20年前殺害岳母
  
  后經(jīng)刑警大隊審查證實,投案者為呂敏(化名李平,其戶籍資料已被注銷),男,1956年5月16日生,江蘇無錫市人,原住彩虹生活區(qū),系原彩虹動力廠鍋爐車間職工。
  
  因妻子頻頻“無事生非”,1992年3月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呂敏,酒后與其妻子肖某家庭矛盾激化,懷疑岳母從中作梗,呂敏遂用菜刀將住在他家的岳母戴某(時年57歲,系西北國棉七廠退休職工)殺死后潛逃至今。
  
  據(jù)嫌疑人交待,在近20年的逃亡生涯中,他曾化名李平,先后在四川、甘肅、青海、寧夏、河南、湖北、山西等地流亡,然后隱姓埋名。
  
  多年來他一直生活落魄,流離失所,東躲西藏,整日心神不安,度日如年,特別是每看到警察、警車后,更是提心吊膽,惶惶不安。
  
  最終,迫于各種外界壓力和內(nèi)心懺悔,決定投案自首,以求了卻自己的心結(jié),爭取寬大處理。
  
  3月16日,呂敏終于下定決心,從寧夏乘坐長途汽車回到咸陽,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3月17日,呂敏被咸陽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刑事拘留。
  
  通訊員李杰華本報記者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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