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8z3a07_副本.jpg (202.57 KB, 下載次數(shù): 35)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7-4-11 09:10 上傳
30多年前挖到一枚炮彈,偷偷埋在自家的土窖內(nèi),如今,年過7旬的崔某一直放心不下,最后找到民警幫忙,挖出了一枚迫擊炮彈。
近日,咸陽禮泉煙霞鎮(zhèn)崔巖村一位75歲高齡的村民崔某來到煙霞鎮(zhèn)派出所,說出了心里惦記的一件事情。
3x18baqc_副本.jpg (148.19 KB, 下載次數(shù): 33)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7-4-11 09:12 上傳
崔某稱,“30多年前,我挖到一枚炮彈,當時沒有告訴任何人,也沒有及時報警。將炮彈埋在了自己家中廢棄的兔窖內(nèi)。這么多年過去了,自己年齡也大了,埋炮彈的地方也記不清了。但心中一直記著這枚炮彈,擔心炮彈哪天爆炸,傷到人。”
想來想去,崔某決定將此事反映給民警。于是來到派出所,將埋藏炮彈30年的秘密告訴了民警。4月6日,煙霞鎮(zhèn)民警聯(lián)系了市局排爆專家及縣局治安大隊趕赴現(xiàn)場,在崔某記憶埋藏地點尋找了近四小時,最終在崔某家水池附近挖出了一枚迫擊炮彈,目前,炮彈已經(jīng)被安全處理。
1817ky83_副本.jpg (189.57 KB, 下載次數(shù): 41)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7-4-11 09:13 上傳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非法儲存、運輸、攜帶、處置爆炸性物質(zhì)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市民如發(fā)現(xiàn)此類不安全因素時,不可隱瞞,應(yīng)迅速聯(lián)系有關(guān)部門,杜絕安全隱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