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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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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108萬買Q幣
小夢(化名),1993年出生,2014年大學畢業(yè)后,進入一家電器公司工作,擔任該公司天貓網店客服人員。
2015年10月,小夢開始玩網絡游戲QQ炫舞。僅僅一個月后,為了購買裝備,小夢就投入了10萬元,花光了她所有的積蓄。
當年12月,小夢上班時,又想用自己的支付寶購買Q幣,充值成功后,她才發(fā)現是用公司的支付寶買的。僅僅有一絲的不安在腦中閃過,游戲的誘惑就戰(zhàn)勝了理智,自己的積蓄花光后,她就一直用公司的支付寶給游戲充值。
為防止公司查賬,小夢刪除了銷售信息。直到2016年5月公司對賬,小夢才停止使用公司的支付寶。但僅僅半年,她就用公司支付寶充值了10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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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 16:03 上傳
母親賣房為女兒還賬曾獲公司諒解
小夢是單親家庭,由媽媽撫養(yǎng)長大,她的媽媽以賣早點為生,為了幫她還款,甚至賣掉了家里唯一的住房,也因此獲得了公司的諒解。
昨日,西安蓮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該案。蓮湖區(qū)檢察院指控,自2015年以來,小夢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資金108萬余元,公司發(fā)現后與其對賬,小夢簽字認可并承諾還款,后逃匿。今年2月,被上網追逃的小夢被江蘇警方抓獲。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小夢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共計108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其5至6年有期徒刑。
小夢當庭供述,去年7月,她還了10萬給公司,并在8月寫了還款計劃書,寫計劃書當天又還了9萬元。小夢稱,開始是想先用一下公司資金再想辦法還上,可窟窿越來越大。后來,老板讓她回老家籌款,但沒有籌到。她說,不知道公司報了案,也不知道自己被上網追逃,否認逃匿,稱自己電話丟了,因此關機。
涉案金額產生分歧部分事實需再核實
庭審中,小夢的辯護律師認為,在公司報案前,小夢已經償還了10萬元,侵吞公司資金數額應為98萬元,并且不存在逃匿情節(jié),還有與公司達成還款和解協(xié)議、取得公司諒解、自愿認罪等從輕情節(jié)。小夢已充分認識到后果,建議在5年以下量刑。
當天的庭審中,公訴人與辯護人就涉案金額產生了分歧。本案因部分事實需要進一步核實,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網絡游戲“小玩怡情,大玩?zhèn)怼?,沉迷其中往往不可自拔,尤其是青少年,正處于人生的起步階段,稍有意志薄弱,便有可能被游戲控制,輕則損失錢財,重則走上犯罪道路。正如小夢在最后陳述中所說:對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對自己以及母親、家庭造成了嚴重傷害。所以,青少年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生活中加強自我約束、自我培養(yǎng),成就自己的美滿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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