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起,被告人王某某因非法營運三輪摩托車拉載乘客,多次被交警新城大隊查處。在此期間,王某某采取封門堵路、涂抹糞便、裸露身體、辱罵民警等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阻礙公安民警履行職務(wù),以此要挾報復(fù),索要被交警部門查扣的車輛,先后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處罰11次。 2019年1月22日9時許,被告人王某某為索要被查扣的三輪機動車,再次到交警新城大隊警務(wù)大廳門前,采取堵門的方式,并將事先準備好的糞便涂抹在警務(wù)大廳門簾上,致警務(wù)大廳近一小時無法正常開展業(yè)務(wù),造成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 經(jīng)法醫(yī)鑒定:被告人王某某在作案時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9月10日上午,新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最終,被告人王某某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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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0 17:16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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