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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渭城區(qū)北門口的小飛象孕嬰童精品館采購,咸陽市民張先生順便為1歲多的女兒購買了一罐餅干,沒想到拆開后孩子吃了幾根,張先生發(fā)現(xiàn)該食品已過期一年。生產日線標注為“2018年9月9日”的餅干,保質期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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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9 11:11 上傳
記者從張先生拍攝的購物結賬單和產品照片上看到,6月19日,他們的確在這家店花費13元購買了一盒該品牌餅干。餅干生產日期處寫著“2018/09/09”,保質期限一欄寫著“12個月”。
第二天,他向母嬰店反映此事,但對方的答復卻更讓他氣憤。對方在電話中說他們經過查詢相關法規(guī),可以按產品售價為張先生進行10倍賠償,這種態(tài)度讓張先生聽著很不舒服,“如果僅僅過期幾天或許我們還能理解,店里的食品都過期一年多了還能擺在貨架,難道他們不先查查流程,是什么原因導致的?以后會不會有其他小孩吃了店里的過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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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9 11:11 上傳
最終,雙方幾經協(xié)商,但始終未達成一致。7月6日,記者聯(lián)系到小飛象母嬰童精品館咸陽北門口店店長何女士。對于張先生提供的這盒餅干是否是從該店售出,何姓店長稱,對方確實從他們店買過這款餅干,而他們店里也確實賣過這個餅干,“但這款餅干店里現(xiàn)在已經沒有了,只能看到他拿過來的這款?!?/font>
幾經詢問,何店長始終未正面回答這款餅干是否從其店內售出,并表示與消費者溝通中不存在態(tài)度問題。
記者再次詢問何店長,是否可以提供證據(jù),證實這一過期餅干并非他們店里的產品,何店長則反問,“照這么說,他也提供不了證據(jù),證明就是在我這買的呀?!?/font>
隨后,記者將此事向咸陽市市場監(jiān)管局反映。7月8日,一位工作人員回復,目前轄區(qū)食藥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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