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覺夢到我在鳳凰廣場擺地攤賣我的衣服。 我就突發(fā)奇想白天下班,晚上去北門口那邊擺地攤賣衣服掙點零用錢, 我把這件事告訴我男友,他說我神經(jīng)病、別出去丟人現(xiàn)眼了,你在無理取鬧跟你沒法過了,要是敢去就分手。 我告訴我家里人,他們說我瘋子。 想帶我妹一起做有個伴,她說丟人。 我就想三百六十五行行出狀元,又不偷又不搶的怎么丟人? 他們所有人都不同意, 連男友也覺得我思維有問題、吃飽撐著非常不理解,來形容我。 他說缺錢我給你。我不需要你的錢,我自己有。 (PS:作為男友,看到女友有喜歡做的事應(yīng)該支持,而不是反對) 我想:自己掙錢自己花,我洗碗掙錢我都愿意。我樂意...工作不分貧賤的。 你們覺得去擺地攤,思維有問題嗎? 我覺得沒有,一個女人是要靠自己的。
賣女生衣服、飾品,賣什么跑火呢??? 等我開張了,大家一定要來捧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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