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離婚不到一個月,兩人又復婚。復婚剛半年,小夫妻又要離婚。近日,長武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離婚糾紛案。 2011年6月,尚新龍與霍小嚴經(jīng)人介紹相識, 9月25日,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并領取結婚證。同年10月5日舉行了結婚儀式并同居生活。2012年9月,兩人生下一子。 兩人和父母共同生活期間,由于性格不合,經(jīng)常因小事爭吵,影響到父母的正常的生活休息,但經(jīng)父母勸解雙方都能諒解。 2014年,尚新龍與霍小嚴因生活瑣事又發(fā)生吵鬧,一時情急,雙方協(xié)議于2014年7月在長武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協(xié)議離婚。離婚后,霍小嚴又有些后悔,前往尚新龍單位,苦苦哀求想復婚,“當以前是我的錯,我現(xiàn)在明白了,我們以后好好生活?!?/font> 看著霍小嚴傷心的樣子,尚新龍相信她是真心后悔,原諒了對方。同月,雙方再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領取了結婚證。但好日子過得不長,雙方又因瑣碎事而吵鬧不休。2015年1月21日,無法忍受的尚新龍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霍小嚴離婚,并撫養(yǎng)孩子。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經(jīng)接觸雙方當事人,了解到彼此并沒有太大的矛盾,夫妻感情還未徹底破裂。尚新龍認為倆人經(jīng)常因為小事吵架,說了很多次,妻子依舊如此,整天弄得人很心煩,離婚后雙方都會解脫,有和好的可能再結婚。 承辦法官對此案案情全部掌握后,覺得雙方當事人主要是婚姻家庭觀念淡漠,視婚姻為兒戲,決定庭前調解此案。 2015年3月9日,法院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進行了庭前調解。承辦法官講道:“你們?nèi)狈Φ木褪羌彝ヘ熑胃?,你們都已為人父母,連自己都管理不好,如何撫養(yǎng)、教育孩子呢……”經(jīng)過不厭其煩的釋法析理,倆人均表示有決心繼續(xù)生活,好好撫養(yǎng)孩子。 當庭尚小龍向法庭提交了撤訴申請,雙方當事人手拉著手走出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