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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9 09:02 上傳
想上網(wǎng)卻沒錢,陜西省咸陽市乾縣3名男子坐車到禮泉縣,謊稱朋友過生日去乾縣接人,路上對出租車司機言語威脅,搶走近400元現(xiàn)金及一部手機。 今年3月31日,乾縣兩名20歲出頭的小伙侯某、侯某某在縣城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正愁身上的錢快用光時,遇到前來上網(wǎng)的段某。段某提出去搶劫出租車司機的營業(yè)費,三人一拍即合。 隨后,他們事先預謀商定,以租車為借口騙乘出租車后,伺機搶劫出租車司機財物。隨后,段某等人從乾縣趕至禮泉縣。當晚在禮泉縣城,3人以100元的車費搭乘鄒某駕駛的出租車,謊稱朋友過生日要去乾縣臨平鎮(zhèn)接人。 當晚11時許,鄒某駕駛的出租車行駛至乾扶路乾縣臨平段一加油站西邊一條生產路上時,段某等人采取語言威脅、搜身等手段搶走出租車司機380元現(xiàn)金和一部酷派智能手機。然而,段某謊稱搶到180元,分給其他兩人各70元,所得贓款進行揮霍,被搶手機由侯某某使用,損壞后被扔掉。經乾縣價格認證中心評估:被搶酷派智能手機價值140元。 乾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段某、侯某、侯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段某在共同犯罪中提出犯意,控制分贓,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侯某、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同時,段某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對段某適用從重處罰,對侯某、侯某某適用減輕處罰。依照法律相關規(guī)定,分別判處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侯某、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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