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原創(chuàng)新聞,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遭遇此事可撥33121601投訴
一旦發(fā)現(xiàn)駕照考試中有收取“活動費”現(xiàn)象,立即嚴肅處理相關考官,并停辦駕校業(yè)務。昨日,咸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教導員王明升明確表態(tài),車管所絕不允許考官、駕校在駕照考試中收取“活動費”。
擔心不交練車費駕校嚇唬學員
昨日,駕照考試成績合格后,駕校仍要求學員交“活動費”一事經本報報道后,王明升將華津駕校總校校長王咸民,華津駕校人民東路點負責人田龍,李明月等人叫到車管所,詳細調查此事。并表示在考試過程中,如果考官收取了與考試結果有關的費用,立即處理考官;如果是駕校收取了與考試結果有關的費運,立即停止駕校業(yè)務。對于駕照考試,李明月稱她在考試之前并沒有要求駕校為她“活動”,考試結束后,考官也并沒有宣布她考試成績不合格。因此,駕照考試是她自己考過的。田龍稱考試結束后,他們既沒有幫李明月查看考試成績,也沒有為李明月的考試結果做過任何工作。對于向李明月收取400元錢的事,田龍解釋,因為考試之前,李明月曾向駕校要求單獨練車8小時,每小時費用50元,共計400元。因為他經常不在駕校,因此交代他母親,李明月領駕照時,要補交400元錢。因為考試已經結束,他母親擔心李明月不交單獨練車費,因此以考試沒過嚇唬她,目的是為了讓李明月盡快交錢。而李明月稱,在考試之前,她確實單獨練過車,但當時并沒有人告訴她要收費。田龍表示,事先沒有明確告訴李明月單獨練車需收費,是他工作失誤,因此他不會再向李明月討要400元練車費。
收取“活動費”多是欺詐
王明升表示,通常在考試過程中向學員收取“活動費”的都是一些不正規(guī)的駕校招生點。這些招生點平時不嚴格培訓學員,考試時就以向考官送禮為名,收取學員的“活動費”。通常情況下,這些招生點的負責人根本就不認識考官,他們只是借考官之名,欺詐學員。因此,就算學員給駕校交了錢,也不會對考試結果產生任何影響。所以,在考試過程中,學員如果被駕校要求交與考試結果相關的費用,一定得警惕,以免上當受騙。如果遭遇這樣的事,可撥打33121601或33121603投訴。如果學員在考試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駕校或者考官向學員收取與考試結果相關的費用,也可撥打電話投訴,一經查實,將會嚴肅處理。本報記者杜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