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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盜賊竄入咸陽偷配鑰匙入室盜竊“三進三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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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11-29 17:12: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盜賊竄入咸陽偷配鑰匙入室盜竊 “三進三出”被判刑


本是幫朋友送貨,卻心懷鬼胎偷配鑰匙,三次偷偷潛入朋友家進行盜竊,終落網(wǎng)獲刑。11月29日,咸陽市三原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張繼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限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3月份的一天,被害人劉亮將其位于城關鎮(zhèn)名仕城家里防盜門鑰匙交給被告人張繼,讓其幫忙送貨。張繼趁機偷配劉亮家防盜門鑰匙,并于同年7月至9月,利用其偷配的鑰匙三次進入劉亮家,分別盜竊被害人黃金項鏈一條、筆記電腦一臺,現(xiàn)金300元。后將盜竊的金項鏈出售,所得臟款用于個人生活消費。經(jīng)鑒定,被盜的黃金項鏈價值人民幣5692元,筆記本電腦價值人民幣1950元。在被害人告訴被告人將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情況下,被告人將筆記本電腦退還被害人,案發(fā)后被告人賠償被害人損失6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張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進入他人住宅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多次進入他人住宅行竊,量刑時可適當從重處罰。案發(fā)后,被告人主動投案,并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積極退贓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積極繳納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經(jīng)社區(qū)矯正評估,被告人張繼在所居住的社區(qū)表現(xiàn)良好,對其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qū)無重大不良影響,對其可適用緩刑,逐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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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12-2 08:59:24 | 只看該作者
真實防來防去,身邊的人最難防,誰能想到呢, 現(xiàn)在的社會人情太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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