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強奸幼女獲刑三年,至今出獄才三個多月,24歲的李某又要進監(jiān)獄了……
今年2月3日,咸陽市渭城區(qū)轄區(qū)一女孩到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東風刑警中隊報案稱,2月2日晚11時許,她在自己家附近遭到一名問路男子強吻,對方還用刀威脅她不許反抗。事后,該男子還要走她的電話號碼。
接警后,辦案民警立即展開調(diào)查,最終根據(jù)受害人提供的電話號碼聯(lián)系到嫌疑人,并將其抓獲。經(jīng)查,嫌疑人姓李,今年24歲,2014年2月曾因強奸幼女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2016年9月底才被釋放。李某交代,事發(fā)當天晚上,他途徑事發(fā)路段時,看見受害人獨自一人,他便上前假裝問路。當受害人準備離開時,他將對方按倒進行了猥褻,直到對方將其舌頭咬破他才罷手。李某說,他當時害怕受害人報警,還特意留下了受害人的電話,并告訴受害人自己想和她處對象。
昨日,面對記者的鏡頭,李某說,事發(fā)當晚他和了五瓶啤酒和一杯白酒,回家途中覺得受害人長得漂亮,一時沖動就做了那樣的事。 目前,李某因涉嫌強制猥褻被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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