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咸陽市秦都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商某某等11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提起公訴,除對涉及強奸罪不公開開庭外,對該惡勢力團伙涉及的故意傷害、聚眾斗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罪進行了公開庭審。 整個庭審持續(xù)了8個小時,合議庭在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后,決定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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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51 上傳
法院認(rèn)為,11名被告人以商某某為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本案在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guān)發(fā)出檢察建議及線索移送函7份,移送相關(guān)部門進行核查,在打擊犯罪分子的同時,深挖背后隱藏的保護傘,真正做到“破網(wǎng)打傘” “打財斷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任重道遠,該案的成功辦理打響了秦都區(qū)首例惡勢力犯罪公訴“第一槍”,有力地震懾了黑惡勢力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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