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長安區(qū)的樊南(化名)沒想到,在一次交警例行巡查中,他發(fā)現(xiàn)個人信息里被錄入一條案底:2008年年初犯過強迫賣淫罪,2009年年中被刑滿釋放。
之后,他一有時間就跑派出所和法院,跑了一圈事情還沒有眉目,有過案底的人跟他同名同姓,但比他大一歲。“我也不想追究是誰把這個莫須有的罪名錄到我的名下,我只想盡快把這條信息從我的名下剔除,不要影響我的生活?!?br />
從樊南提供的相關(guān)圖片中,華商報記者看到,這條被錯錄的信息里,身份證和名字等信息都是樊南本人,但是照片卻是另外一個陌生男子,戶籍地址和住址也不是樊南的,而是另一名曾經(jīng)犯案的樊南。
6月27日,記者陪著樊南去了一趟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廣場派出所,“因為當年這兩個辦案民警早已經(jīng)不在我們所里了,我們會及時向分局匯報情況,建議你們直接去分局問問情況,他們會協(xié)調(diào)處理?!泵窬硎尽?/font>
隨后在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李雅寧告訴記者,她已經(jīng)接到廣場派出所的情況匯報,“因為這個‘強迫賣淫’案已經(jīng)過去了十年,我們需重新翻查案底,搞清楚到底是哪里搞錯了,不管是哪里搞錯了,都會盡快查清楚,及時給群眾消除不良記錄?!?/font>
聽到李隊長的回復,樊南心里有些安慰,“我就是想盡快處理了這件事,別影響我的政審和正常生活?!?/font>
27日晚近8時,華商報記者再次接到李雅寧電話,她表示,已經(jīng)派人從看守所等部門將當年的案底翻查出來,確認當時辦案時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登記都是無誤的,“應該是后期監(jiān)管部門在錄入或者公安網(wǎng)并網(wǎng)時出錯了,我們會及時向上級逐層上報,盡快幫樊南解決問題?!?/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