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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非機動車輛停放費近日翻倍上漲》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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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2-5-5 03:24: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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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員出具的“占道費”收取票據
  非機動車輛停放費漲價了,保管員稱漲價源于保管站的管理費(門前三包費和占道費)翻倍了。但是街道辦和綜合執(zhí)法局都稱“一直在執(zhí)行相關的標準,標準沒變”。既然標準沒變,那為何保管站人員出示的票據上顯示每年的管理費都在漲?
  
  保管員
  
  綜合執(zhí)法局收取占道費
  
  昨日,記者采訪了幾個街道辦事處,這幾個街道辦事處的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只負責衛(wèi)生費,占道費歸綜合執(zhí)法局。”咸陽市綜合執(zhí)法局綜合管理科相關負責人田耀輝說:“占道費不歸他們管,由街道辦事處收取?!?br />   
  據悉,保管站的管理費包括衛(wèi)生費(門前三包費)和占道費,這兩項費用都屬于行政收費。昨日下午,秦都區(qū)某自行車保管站的一位保管員打電話說:“繳納的占道費票據上都印著咸陽市綜合執(zhí)法局的印章。”
  
  昨日下午,該保管員出示了3張關于保管站占道費的行政事業(yè)性票據:一份是2008年開的票據,上面寫著“占道費”,印章是“咸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財務專用章”;第二份是2011年的票,上面寫著“道路占用費”,印章是“咸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秦都城管綜合執(zhí)法大隊”,第三份是2012年的,上面寫著“道路占用費”,印章和第二份票據的印章一樣。
  
  隨后,記者又找到了秦都區(qū)另外一位保管員出示的占道費票據,票據上的印章都是咸陽市綜合執(zhí)法局秦都執(zhí)法大隊的。
  
  他們兩人出示的門前三包費的票據上都印著街道辦事處的印章。
  
  “衛(wèi)生費是由街道辦收取的,占道費都是由綜合執(zhí)法局秦都執(zhí)法大隊收取的,每年都是一次性收取?!钡谝晃槐9軉T說。
  
  相關部門回應
  
  占道費由街道辦收
  
  昨日,本報記者采訪咸陽市綜合執(zhí)法局副局長肖宗利和綜合執(zhí)法局綜合管理科工作人員田耀輝時,他們二人均稱:“占道費有標準,但我們絕對沒收,全是由街道辦收取的?!?br />   
  但昨日兩位保管員出示的占道費票據上卻蓋有綜合執(zhí)法局秦都執(zhí)法大隊的印章。
  
  “這個占道費確實是由我們執(zhí)法大隊按照相關標準收取的?!毕剃柺芯C合執(zhí)法局秦都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說。
  
  據悉,秦都執(zhí)法大隊是咸陽市綜合執(zhí)法局的下屬的一個執(zhí)法部門。
  
  疑問哪里多出了520元
  
  在3日記者采訪時,田耀輝曾出示了一份關于占道費收費標準的文件,陜建城發(fā)(1995)59號文件,其中規(guī)定城區(qū)內非機動車輛占道費標準“主干道每天每平米0.16元,次干道,每天每平米0.06元,背街小巷每天每平米0.04元”。
  
  昨日記者采訪肖宗利時,他一再肯定:“標準絕對沒變。一直都是執(zhí)行這個標準的?!?br />   
  昨日咸陽市綜合執(zhí)法局秦都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我們都是按照這個標準收取的,絕對一分錢都沒有多收取?!?br />   
  按照市綜合執(zhí)法局提供的收費標準,第一位保管員算了一下,當時審批的自行車保管站面積是50㎡,每天每平米按照0.16元計算,一年下來這個保管站需要交的占道費用是(50㎡×0.16元×30天×12月)2880元。
  
  但是此處的自行車保管站是由這位保管員和另外一個人承包的,兩人輪流著隔天上班。他們兩人每年都要各自繳納占道費,該保管員出示的占道費票據上顯示:占道費是1600元,他的合作伙伴出示的占道費票據上卻是1800元;兩筆合計此保管站今年繳費3400元。
  
  “一個2880元,一個3400元,中間咋多了520元?”保管員問到。
  
  “既然標準沒變,為何每年僅我一個人交的占道費都是不同的標準,從2008年的1464元到了2012年的1800元,要是加上我合伙人的費用,那豈不更高了?”第二位出示票據的保管員師傅稱。
  
  三包費和標準也有出入
  
  既然占道費實際收取標準和相關標準的差距這么大,這兩位保管員又開始質疑自行車保管站的門前三包費“或許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昨日他們出示的幾分關于保管站門前三包費的票據顯示:第一份是2011年3月20日開的票,票上寫著“門前三包費(1~12月)1100元”,印章是“咸陽市秦都區(qū)××街道辦事處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所”,第二份是2012年1月1日開的票據,寫著“門前三包費(1~12月)1400元。”蓋的印章是同一個單位的。
  
  昨日,負責監(jiān)管這兩個自行車保管站的轄區(qū)街道辦事處市容環(huán)境管理所相關負責人鄭先生出示了一份由咸陽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下發(fā)的關于報送《咸陽市城區(qū)單位門前三包管理辦法》的文件(咸城管辦發(fā)(2002)第17號文件),其中第十六條顯示“門前三包費計算按照承包責任區(qū)面積,以每月每平米0.8元~1元的標準確定。”
  
  鄭先生說:“自行車保管站的門前三包費是按照每月每平米1元收取的。這個標準一直沒變過。我們都是按照這個標準執(zhí)行的?!?br />   
  按照該街道辦事處的收費標準計算,50平米的保管站,一年需要繳納的門前三包費是(50㎡×1元×12月)600元。
  
  但保管員出示的票據顯示,去年這個保管站向轄區(qū)街道辦交的門前三包費是2200元,今年他們已經交了2800元。
  
  “600元和2800元相比,差距確實太大?!痹搩晌槐9軉T都有些不太相信,“費用都在漲了,為何他們卻說標準沒變?”
  
  本報記者               嚴淑萍
  
  實習記者               康菲/文
  
  實習生                  文穩(wěn)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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